爱尔眼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2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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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爱尔眼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爱尔眼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2019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
    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或变相损害广大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修订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
    科目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关于投资设立湖南亮视晨星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独
    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亮视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设立亮视晨星,可以充分
    利用专业投融资团队,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放大公司的投资能力,为公司未来储备
    更多并购标的项目,同时有效分散和降低前期投资风险,加快提高公司的市场占
    有率和品牌辐射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眼科行业内的领先地位。该事项不存在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亮
    视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设立亮视晨星。








    独立董事:王建平、张志宏、郑远民

    2019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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