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 泸州一艾滋病感染者恶意传播性病被判

发布日期:2019-06-2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近日,经合江县法院审理,明知自身患有艾滋病的刘某某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该案是全省查处的首起对艾滋病感染者以恶意传播性病罪定罪处罚的刑事案件。这是3月29日记者从泸州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的。

    据介绍,艾滋病是目前为止危害最为严重的性病,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占95%以上,具有潜伏期长、隐蔽性强、临床表现多样化等特点,难以根治,易致人死亡。目前全世界尚无预防艾滋病的有效疫苗,坚持洁身自好是最重要的预防措施。

    下一步,泸州市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大对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恶意传播艾滋病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处罚,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费宁 泸州日报记者 刘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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