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售祖传鼻炎通 三人获刑

发布日期:2019-07-1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公诉案件,被告人董某某、胡某某、刘某某犯销售假药罪被分别判刑。

    经查,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现年49岁的河南籍女被告人董某某多次从老家集市上购买治疗鼻炎病的“祖传鼻炎通”中药粉末,并使用塑料自封袋将上述药品分装成1大包内装6小包的规格,附带一张写有其电话号码的说明书进行销售;期间,现年37岁的呼市籍被告人胡某某将从被告人董某某处购买的“祖传鼻炎通”药物,取1小包分装6包的规格附带剪掉电话号码的说明书进行销售;期间,现年32岁的达旗籍女被告人刘某某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宣传销售从被告人胡某某处购买的规格为1大包内装6小包的“祖传鼻炎通”牟利。经鉴定,被告人董某某、胡某某、刘某某销售的“祖传鼻炎通”被按假药论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某、胡某某、刘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向他人销售假药,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各自罪行,均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董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被告人胡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刘某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三被告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假药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今日内蒙古

    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正北方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内蒙古正北方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正北方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转载声明:本网转载稿件有些作者不明,请相关版权单位或个人持有效证明速与本网联系,以便发放稿费。

    正北方网联系方式:

    电话:0471-6651113 | E-mail:northnews@126.com

最新新闻
热门新闻

中国健康世界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06006962号 邮箱:sheng666558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