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

发布日期:2019-09-1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为切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水平,关爱企业退休人员身心健康,2019年莲都区大幅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经费标准,并新增2家承检医疗机构。 

      2019年度开始,健康体检经费标准由原来的200/人调整为400/人,妇女病普查经费标准由原来的100/人调整为200/人,相应的增加了多项体检项目。今年新增1家公立医院和引进1家民营医院作为健康体检承检医疗机构,形成竞争机制,促进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良性发展。 

      据悉,莲都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工作每逢奇数年安排一次。体检对象为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其中的女性可增加妇女病普查。根据就近选择,资源共享,适当调配的原则,健康体检原则上安排在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莲都区人民医院、丽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和丽水挚爱体检中心等7家医院,凭社会保障卡统一参加体检。 

      各承检医院根据体检人数向区医保中心结算。定居在外地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体检后,凭2019年度体检(妇检)费正式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于次年331日前到莲都区医保中心报销,报销金额不超过当年度体检标准。 

      2019年体检时间从61开始,到1130结束,在此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可在规定的体检时间结束后一周内安排补检,但体检年度终结后不再安排补检。(莲都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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